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刑法》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