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了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中指出,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一、档案放在哪里比较好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每个方法都有好处和坏处,具体如下: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二、档案丢失了怎么办?可以补办吗?
    档案丢失可以进行补办,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且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