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归什么部门管辖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关于养狗涉及多种情况,所以会有多个部门进行管理;犬伤人属治安问题归公安部门管理,犬的免疫归畜牧部门管理,宠物市场管理归工商部门管理,环境卫生归城管部门管理,进出口宠物检疫归检验检疫部门管理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其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