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学生离津政策是什么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天津全市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学校师生非必要不离津,非必要不线下教学,对于因探亲、返乡等确须离津的教职员工、学生、外包服务人员等,要严格落实离津疫情防控措施,离津前须向学校报备,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2.重点涉疫区域内的高校要严格实施封闭管控,做到未排除感染风险前校内人员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不离校。已经离津的学生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宾馆报备,主动开展核酸检测,自觉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