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流程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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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流程大概包括:结婚登记、婚礼准备、举行婚礼、新娘回门这四项。
    1、结婚登记:当适婚男女决定结婚的时候,需要先去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然后再举办婚礼。
    2、婚礼准备:举办婚礼时要确定好婚礼的时间、地点、仪式及婚宴方式,确定好伴郎、伴娘人选 等。还要准备好婚庆习俗物品,找好婚庆公司。
    3、举行婚礼:婚礼当天有婚前准备、抢新娘、迎新娘、婚礼仪式、婚宴这几项流程,一般都是需要在婚前就定好流程,婚礼当天按照流程来即可。
    4、新娘回门:新娘回门一般指新娘婚后三天首次回娘家探亲,回门又叫“归宁”,是中国的传统风俗。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