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器件储存的国家标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电子元器件存储条件:
    电子元器件仓库储存要求:
    环境要求: 电子元器件必须储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除另有规定外,仓库的温 度和相对湿度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a.温度: -5~30℃; b.相对湿度:20%~75%; 仓库储存环境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有限储存期的长短,参见附录 A。
    特殊要求: 对静电敏感器件 (如 MOS 场效应晶体管、 砷化镓场效应晶体管、 CMOS 电路等) , 应存放在具有静电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法律依据: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对其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进行标注,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
    前款规定的标注样式和方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标注的样式和方式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