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分户口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

    一、条件如下:
    1、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二、所需条件
    1、房屋产权证明
    2、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1、公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
    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