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援助一、鸡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令第304号发布,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鸡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理条件
1.具有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设备和封闭式仓储设施;
2.具有加工废弃物及灭活处理的设备和设施;
3.具有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
4.具有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管理档案;
(2)岗位责任制度;
(3)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具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知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鸡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理材料
1.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标识样本
3.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申请表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和专业知识证明
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和加工安全知识培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