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援助

    慢病办理方式如下:
    1、在单位参保的话,找单位人事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单位盖章);
    2、灵活就业医保,去办医保的社区咨询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社区盖章),需要的材料一般是:市级医院的住院病历和近期由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出的诊断证明,有的城市不需要住院病历有门诊相关的病例和检查报告单也可以申请,还需要几张一寸照片,肿瘤相关的疾病需要同时提供病理报告,申请时间每个城市都不相同,有些疾病如恶性肿瘤、肾功能不全是随时受理的。如果医药费的报销是市里的,那就到市人民医院去检查,拿到慢性病的证明以后,到市里劳动部门的医疗部门去办理就可以了。
    慢病费用审核标准: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申请慢性病医保需要的手续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有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