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证书怎么申请电子版

法律援助

    1、申请人打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网站,输入用户代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对外服务”,选择节点“业务办理-->电子专利证书查询”。
    2、申请人在该模块可以查询、下载当前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下的电子专利证书。申请人如果需要再次重新下载,操作如下: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勾选相应证书,再次点击“下载专利证书”即可。
    3、申请人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证书列表下勾选需要打印的相关证书,点击“发送纸质专利证书请求”按钮。
    4、请求结果系统会给出相应提示,请求成功后,专利局一般将在请求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应的纸质专利证书。一件电子专利证书一般只能请求获得一件纸质专利证书。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