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法律援助

    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转让合同。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本案中,甲公司转让给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是对丙公司技术成果的侵害,应属无效合同。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本案中,乙公司对甲公司的侵权行为毫不知情,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向权利人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合同无效是由于甲公司的过错造成的,与乙公司无关,因此乙公司不仅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而且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