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的程序包括

法律援助

    引渡的程序包括请求引渡的提出,引渡的对象移交和引渡请求的审查。
    在实行引渡时,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请求引渡的主体必须是有请求权的国家,包括罪犯本人所属国和犯罪发生地国,个人不能成为请求引渡的主体;
    2、引渡的发生须以被请求引渡罪犯拘留在他国且犯有可引渡之罪为基本前提;
    3、引渡应当根据引渡条约进行。
    引渡的对象是指一个被某国指控为犯罪或已判刑的人。他可以是请求引渡国的国民,也可以是被请求引渡国的国民,或第三国的国民。引渡的客体可以是任何人,无论他是一个追诉的国家的国民,还是一个被请求引渡的国家的国民,或是一个第三国的国民。
    如果引渡的对象是请求国的国民,问题比较简单,一般是肯定可以引渡的。反之,如果引渡的对象不是请求国的国民,则问题的处理就不同。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惩罚犯罪的重要保障。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七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第八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八)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