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援助

    软件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 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2. 软件开发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3. 从事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三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