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终止后多久可以再次申请?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每年可以申请一次,也就是提取失败之后一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提取,因为各地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政策不一样,有些地方每年可以提取两次。建议大家重点关注下上一次提取失败的原因,找出原因、解决才能在下一次申请提取时快速、顺利的搞定,公积金提取失败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不符合提取条件。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