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该职工有未注销的提取申请,不能再次办理提取

法律援助

    该职工有未注销的提取申请,是不能再次办理提取的。职工需要先将之前的提取申请注销,才可以再次申请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操作环境:MacBook,macOS(10.15.7)系统,google浏览器,住房公积金官网。在网上预约公积金提取;
    2、人事行政人员将公司需要提取公积金同事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联名卡复印件准备好,带上公司公章,前往银行;
    3、领取两张提取公积金表格(也可以在公司让同事填好之后拿到银行),按照提取申请人的信息填写资料,主要有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号、住址、提取原因、联系方式等。注意:公积金提取单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之后再次提取需要重新申请。
    离职人员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方法:
    1、直接按照在职人员方式提取。与以上流程一致。
    2、办理公积金销户,需要农业户口,离职手续。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四、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