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的程序
法律援助1.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
3.出让方或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企业国有产权出让或受让委托,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4.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出让方和受让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5.产权交易机构按转让双方意愿进行撮合或挂牌公告;
6.转让双方成交后,在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下,由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7.转让双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产权交接。产权交接由出让方、受让方、产权交易机构等单位共同派员参加,并据实填写《产权交接清单》。产权交接手续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及时办理;
一、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板如下:
1.转让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支付所需金额。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二、国有资产转让企业所得税要交吗
国有资产转让的情况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