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使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法律援助

    《公司法》明确规定,除了货币出资外,股东在成立公司时可以使用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质的资产出资。然而,如果股东选择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法律分析
    在成立公司的时候股东可以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资,最新《公司法》当中明确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货币出资之外,还可以用知识产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质的资产出资,但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进行评估。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出资方式是否可以包括土地使用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出资方式可以包括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可以多样化,不仅限于货币出资,还可以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有形资产,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权益,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在出资过程中需要进行合法的评估和登记手续。此外,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方式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最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成立公司时可以使用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质的资产进行出资,但需对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进行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出资方式可以多样化,包括土地使用权。然而,需注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合法评估和登记手续,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方式的规定,以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