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社会保障局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北京 市民现在基本人人都会有 社保卡 ,那你现在是否办理了呢?办理 社保 卡对我们今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保障的,建议大家尽快办理。那么,大家对“北京 东城区 社保卡申领地点”是否有所了解? 网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北京东城区社保卡申领地点 【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 朝阳 门内大街192号二层综合窗口; 【东城区朝阳门街道】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西水井胡同3号楼一层; 【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一条67号东直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北京市东城区赵堂子胡同16号3-6窗口; 【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26号一层综合窗口; 【东城区交道口街道】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6-6号综合窗口; 【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青年 湖南 里24号综合窗口; 【东城区安定门街道】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北京市东城区分司厅胡同41号; 【东城区龙潭街道】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一号院; 【东城区前门街道】北京市东城区北桥湾18号; 【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三区1号楼东侧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北京市东城区西花市南里 东区 14号楼; 【东城区天坛街道】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6号一层综合窗口; 【东城区景山街道】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号; 【东城区龙潭街道】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西街一号院。 二、北京东城区社保卡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 领条 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以上就是对“北京东城区社保卡申领地点”的回答,北京东城区社保卡申领在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2号二层综合窗口,我们在申领社保卡之后应该妥善保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人社部副部长2011年8月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由单位集中向社会保障卡申领点申领社会保障卡,无工作单位的参保人由本人自行申领社会保障卡。提示:北京社会保障卡开展情况持卡就医仍以选定医院为准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社保卡补办过程中就医须带《补(换)卡证明》在社保卡补办的过程中,如果您病了,也不用着急。在补办新卡时,社保卡服务网点会为您开具一张《补(换)卡证明》,您可以拿着《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原规定报销。持社保卡就医后现行门诊起付线政策不变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参保人员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我市的个人帐户资金已划入银行存折自由支取,因此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就医时需要全额付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应尽早将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如持卡就医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申报的,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领卡前未申报的门诊医疗费用需到区医保经办机构按原流程报销,报销时不会再次扣除起付线。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方式不变目前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帐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门诊挂号诊疗费用定额支付2元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