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元旦从这一天起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废除的税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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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元旦,从这一天起,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废除的税种是农业税。
    一、什么时间取消农业税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国的农业税就此退出历史舞台。
    二、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是在什么时候
    2006年1月1日。农业税的取消,是经济发展的一大举措。使这种到处向农民伸手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中国农民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税收负担。中国由7%的主税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农业税税率达8.4%。
    三、什么时候取消农业税?
    农业税是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的。取消农业税标志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让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更有积极性,体现了现代税收公平性。当时农业税征收依据如下:1.按常年产量计算农业税计税产量,不是实际产量,是中国农业税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农业税行之有效的征收方法。2.按产品收入计算是农林牧产品的计税依据,对列举的农林牧产品,按产品的收入计算确定农业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的决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