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三大文教政策是西汉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文教政策建议,包括: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现思想的统一;二:兴太学,行教化而美习俗;三:重选举以选用贤才等三个方面。董仲舒的这三大建议适应了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需要,被汉武帝采纳,促进了汉代思想的统一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并对中国整个封建社会思想和文化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