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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群体的特点
    (一)人员流动性较大。从当前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动机来看,有的来消防队过渡,有的来消防队打工,有的来消防队锻炼等等。其中,将消防部队作为跳板,来消防队过渡的人员不在少数,尤其在如今就业形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一旦有更好的机会或更合适的工作,立即解除合同走人。还有很多应聘人员此前对消防工作特点、部队性质、承担任务等均不了解,到消防部队后发现消防工作与其个人的追求相差较大,不能承受部队纪律约束和严格管理,嫌工资福利低、休息时间少等,随意走留情形较为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队正常执勤战备和安全稳定。
    (二)人员结构比较复杂。从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成份来看,大多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都有一定社会工作经历,来队之前有的在企业上过班,有的当过个体户,有的曾在外打过零工。部分同志有过部队服役经历,特别是以前在消防部队服役过的同志,对基层消防部队的管理模式、“套路”比较清,各方面都能快速“上手”,融入部队环境相对容易,但同时也容易钻部队管理上的“空子”,加大了管理的难度。
    (三)价值认同多元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思想情感、价值取向、入职动机更加多元化,队员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日益增长且呈多样性。一方面,部分队员受社会、个人文化素养和家庭条件的影响,在平时工作中,考虑个人利益多,顾大局讲奉献意识弱,当部队的执勤训练工作与自己的休假、婚恋以及家庭生活发生冲突时,不能正确处理,容易滋生不安心的思想情绪。另一方面,部分队员集体荣誉感不强,认为队伍建设的好坏对自己影响不大,只要每月自己工资不少就行,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弱于现役官兵。
    (四)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艰苦的体能和技能训练,加之繁重的执勤战备工作,使得相当一部分队员感到工作十分辛苦,各种厌训情绪滋生,对待训练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依赖心理,认为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有现役队到场处置,存在等靠思想,缺乏攻坚克难、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资待遇不高。灭火救援工作任务重、高危险,部队训练艰苦,管理严格,但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标准均按照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来执行,工资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繁重的执勤任务和当前工资待遇反差较大。以我区的开发区政府专职队为例,一线战斗员平均工资薪金为2500元,执勤车驾驶员月平均为2800元。相对于日常高强度训练、24小时执勤战备的工作模式以及职业的高风险性来讲,难免觉得付出与获得不成比例,进而导致岗位吸引力不强。同时,随着年龄逐步增大,政府专职消防员面临职业发展瓶颈让很多人有着“后顾之忧”,对这一职业的发展前景不看好。
    (二)队伍思想不稳定,管理难度大。合同制消防员来源较为广泛、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入队之前社会经历复杂。有刚从学校毕业的,有服兵役退伍的,有在社会上打工多年的,有在家务农的等等,不同的人生经历致使队员之间的思维方法、对问题的认识等千差万别,很容易产生摩擦纠纷。如不及时帮助教育,很有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的行为,严重影响部队的安全稳定。
    (三)执行力差,影响队伍战斗力。许多合同制消防员在工作当中,存在“只做自己事,只履自身则,只顾自身利”的现象,对自身“不严要求、不抓细节、不想方法”,对于中队下达的各项工作,执行力相对现役队员而言,较为薄弱,许多工作及要求都要经过多次强调后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工作效率不高,导致许多措施不能及时落实,执勤训练成果不明显,严重制约了队伍战斗力的提升,在灭火救援过程中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四)管理培训制度不健全。一方面是专业培训内容不丰富。专职消防队员训练管理教育方法形式依旧相对传统单一,过多强调与现役制官兵工作标准的一致性,缺乏灵活性和丰富性。另一方面是奖惩机制不完善。目前,支队、大队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理论学习、执勤备战、业务训练、灭火救援、作风养成、内务卫生等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取到激励和鞭策作用,但对其政治待遇、职业前途影响不大,达不到激励的效果。
    三、针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的几点想法
    (一)狠抓日常管理。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训练,24小时执勤备战,规范统一执勤备战、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一日生活制度。同时结合现役部队正规化管理的经验,将队伍管理、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作战经验融入到专职消防队的教育、管理中,确保部队“四个秩序”的落实,实现管理“零违纪、零事故”。鼓励返骋退役消防兵担任队长、启用经验丰富的队员担任骨干,现役官兵参与管理的混编管理等措施,达到管理规范化、执勤备战常态化的目的。
    (二)加强培训教育。开展先进典型事迹的教育学习,加强职责使命、纪律作风、业务技能、安全防护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同时认真组织学习消防部队条令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等规章制度,使专职队员能时刻用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来检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建议支队每年举办专职队员轮训,不断促进这支队伍战斗力的提升。
    (三)强化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安全线”。狠抓安全思想教育,适时开展执勤训练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严格遵守训练和灭火救援相关操作规程,组织观看部局和总队下发的灭火救援安全专题讲座光盘,引导专职队员自我剖析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和苗头,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始终绷紧安全防事故这根弦。
    (四)优化绩效考核机制。从思想教育、业务学习、业务工作和完成任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月绩效考评,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规定完成时限,实行奖优罚劣,对考核不合格者组织下岗培训。推行专职队员等级评定管理模式,从等级评定、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定岗、定责和量化考评,将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与等级、工资和待遇挂钩,进一步激发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