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车船税收费标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一、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 每辆24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 每辆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 每辆420元。2.0升以上至2.5升 每辆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 每辆1800元。3.0升以上至4.0升 每辆3000元。4.0升以上4500二、商用车1、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含)人以上) 每辆600元2、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每辆480元3、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84元。
法律依据:《湖北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计算方法:
(一)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二)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船税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截止日的当月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
(三)其他机动车,在购买交强险时按一个年度计算车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税单位×年单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