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返西安都需要什么
法律援助省内返西安需要手续如下:
1、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近期不建议来(返)西安市,确需来(返)西安的,须持“西安一码通”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西安市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及留宿场所报告,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请高风险地区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或行程卡出现*号、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情况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及留宿场所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