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有哪些利弊?
法律援助本段内容讲述了劳动关系和待遇方面的差异。首先,劳务派遣合同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而直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待遇方面,在没有实行同酬同工时的劳务派遣工待遇要比正式工少了很多。但在实行了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后,两者间的待遇还存在一定差别。
法律分析
一、劳动关系差异
1. 劳务派遣合同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2、直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待遇不同
在没有实行同酬同工时的劳务派遣工待遇要比正式工少了很多。而在实行了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后,两者间的待遇还存在一定差别。
结语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在劳动关系和待遇方面存在差异,但两者都是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应该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机会。因此,用人单位应该重视员工的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