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多少金额必须招标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的项目达到了招标投标中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但是没有达到必须进行招标的限额标准,有的只达到了限额标准但是没有在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内,对于评判项目是否进行招标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总投资额”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限额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者,都必须进行招标。因此,无强制性要求招标金额的多少必须进行招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