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志为什么判24年
法律援助2022年9月23日,广受社会关注的“唐山打人事件”施暴方陈某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陈某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陈继志所犯8个罪名中最重的是抢劫罪,最高刑期可以判死刑,一般在3-10年内范围内量刑;其次是聚众斗殴罪,若陈继志等人多次、在公共场所或持械聚众斗殴的,其犯聚众斗殴罪可能在3-10年有期徒刑量刑;开设赌场罪金额稍大,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是3-10年的刑期,之后是5-10年的刑期;寻衅滋事罪之前前文说过,大概率在5年以下范围内量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能在3-7年有期徒刑量刑;犯故意伤害罪若造成他人轻伤则可能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以上总刑期累计超过35年,最后法院在20-25年范围内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可见陈某志的八项罪名的刑期总和已经超过35年,最终决定执行24年有期徒刑几乎已是顶格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一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可见陈某志的八项罪名的刑期总和已经超过35年,最终决定执行24年有期徒刑几乎已是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