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老师的档案在哪里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通过公开招考的教师,档案一般存放在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管理。2、具有教师编制的老师,档案一般存放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带编制的老师工资是由财政全额拨款,属于事业单位编制,所以归人社局管理。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