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如果丢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后,即可补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