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补贴怎么领

法律援助

    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且在驻昌企业或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符合相关条件,按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对经南昌市认定的E类人才和放弃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B、C、D类人才,可提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经南昌市认定的A、B、C、D、E类人才及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领取相应生活津贴。A类人才一人一议,B类人才20万元,C类人才15万元,D类人才10万元,E类中博士人才5万元,其他E类人才3万元,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万元。
    一、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为:
    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人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