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法律援助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项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一、二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四、补充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内有盖的天井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无盖的天井不得计算建筑面积。
2、具有楼隔层及墙体围护结构的坡顶屋盖空间层净空高度超过2.2m部分,应计算建筑面积。
3、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物底层层高在2.2m以下的杂物房、车库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见表1-9)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渣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