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带报废的国家规定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1.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的十分之一。
4.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5.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变黄),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6.吊带出现死结。
7.吊带发霉变质,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法律依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八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并能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