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初中划片一览表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重庆八中
招生范围:融创嘉德项目(F60-1/02-1、F30-1/02、F32-1/02地块)、鲁能中央公馆项目(F51-1、 F46-2地块)、公园大道项目(F69-1、 F70-1、F78-1、F79-5、F71-1地块)。
主要包括:兰桂大道168号、福畅路28号、福畅路29号、学成路17号、和庆路7号、福畅路68号、福畅路66号、兰桂大道182号、兰桂大道184号、福畅路70号。
法律依据: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节,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不执行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准机关的决定的;
(二)不依法公布批准的行政区域界线的;
(三)擅自移动、改变行政区域界线标志,或者命令、指使他人擅自移动、改变行政区域界线标志,或者发现他人擅自移动、改变行政区域界线标志不予制止的;
(四)毗邻方未在场时,擅自维修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的。
《重庆市渝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备案,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