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船用海最高期限是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使用权最高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一)养殖用海十五年;(二)拆船用海二十年;(三)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
(一)养殖用海十五年
(二)拆船用海二十年
(三)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
(四)盐业、矿业用海三十年
(五)公益事业用海四十年
(六)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五十年。
第二十六条 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除根据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外,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应当批准续期。准予续期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续期的海域使用金。
第二十七条 因企业合并、分立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变更海域使用权人的,需经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批准。
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海域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