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的原值如何界定

法律援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的规定: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一、回迁房购买程序
    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二、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
    1、所谓回迁房是指动迁后,安置回到原来的地方盖的新房子居住;而安置房则是离开原来动迁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子居住。如果是被安置到原住地以外的房子居住就应该签安置协议,房证自然要等到房子真正到手了才能开始办理。
    2、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3、安置房与回迁房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