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什么变化?

法律援助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不是生命的对价赔偿。根据我国法律,收入损失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二十年计算。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法律分析
    死亡赔偿金并不是生命的对价赔偿,因为每个生命都是无价的,而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我国法律将收入损失两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故,死亡赔偿金才有了城镇和农村之别,有了计算年限之别,才有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可同时主张。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拓展延伸
    探索未知的转变:揭秘发生了什么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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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生命无价,死亡赔偿金并非对生命的补偿,而是对受害者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根据我国法律,收入损失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因城镇和农村、年限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而有所不同。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然而,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于七十五周岁的人,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这些规定进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