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何变化?
法律援助本文介绍了贩卖毒品罪的相关法律知识。该罪适用于全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有贩卖毒品罪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被引诱、教唆、强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一般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主观方面,运输毒品是行为犯,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实施运输行为。贩毒者不一定需要吸毒,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律分析
年满十四周岁。
本罪适用于全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依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有贩卖毒品罪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被引诱、教唆、强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一般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一、运输毒品是行为犯吗
运输毒品是行为犯。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从上面犯罪构成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知道运输毒品是一种行为犯。
二、对于贩毒者一般会吸毒吗
贩毒者不一定会吸毒,贩卖毒品,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
结语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有贩卖毒品罪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357条规定了本罪所称的毒品范围。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直接故意,且是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因此,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能负刑事责任。贩毒者不一定会吸毒,但只要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对被依法拘留、逮捕、收监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