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法律援助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标准为:
    1、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均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符合规范;
    5、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一、钢结构质保期
    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
    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有9种类型。分别是:1、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4、整改通知书;5、整改完成报告书;6、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7、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9、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功能性试验资料。
    三、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哪些
    验收公路工程质量的标准规范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