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加入工会

法律援助

    可以参加工会的条件如下: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4、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3、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
    4、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5、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