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部门组成有什么?
法律援助构成英国行政机构包括:政府、内阁及其直属机构、政府各部、枢密院和地方行政机构。
政府包括:①首相。首相按传统兼任财政部首席大臣和文官事务长官。同时负责向英王通报政府的一般活动,主持内阁、大臣们的职责分工等。②阁员大臣。他们通常参加内阁,负责某部的工作。③非阁员大臣。他们负责掌管传统的机构,如枢密大臣、兰开斯特公爵郡大臣、掌玺大臣、不管部大臣。他们有时受首相的委托完成某项特殊职责。④大法官和检察长。大法官既是拥有政府职能的大臣,又是司法系统的领导。检察长包括负责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检察总长、副检察长,负责苏格兰的检察总长、副检察长。⑤国务大臣。国务大臣通常同大臣一道负责特殊职能的政府部门。有的国务大臣还是内阁成员,并领取相应工资。⑥次级大臣。他们多是在本部门大臣的指导下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
英国议会及政府的立法权限有哪些?
第一 立法。议会负责制定、修改、补充、废除法律;向行政机关做出授权立法的决定。
第二 监督政府。议员对政府提出质询;对政府政策进行辩论;批准条约;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
第三 财政监督。财政法案只能向下院提出并由下院审议和通过;政府必须按照下院批准的预算法案和拨款法案支付款项;征税和发行公债必须得到下院的批准。
英国行政机构包括:政府、内阁及其直属机构、政府各部、 枢密院 和地方行政机构。政府包括:首相 。首相按传统兼任财政部首席大臣和文官事务长官。同时负责向英王通报政府的一般活动,主持内阁、大臣们的职责分工等。阁员大臣。他们通常参加内阁,负责某部的工作。非阁员大臣。他们负责掌管传统的机构,如枢密大臣、兰开斯特公爵郡大臣、掌玺大臣 、不管部大臣。他们有时受首相的委托完成某项特殊职责。 大法官和检察长。大法官既是拥有政府职能的大臣,又是司法系统的领导。检察长包括负责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检察总长、副检察长,负责苏格兰的检察总长、副检察长。 国务大臣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