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天空条约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开放天空条约》由美国、俄罗斯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大多数成员国签署的国际条约。 该条约签署国可按条约规定对彼此领土实施非武装空中侦察,旨在提升军事透明度、降低冲突风险。 《开放天空条约》1992年签署,2002年生效。
法律依据:《开放天空条约》
一 条约对飞行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包括对飞机和监视设备的要求,并对所收集信息制定了处理规则。
侦察机的飞行路线应距离非协议成员国边境10公里开外。
二 条约为每个成员国确定了一定次数的飞行配额,其中包括对他国侦察的主动配额和受他国侦察的被动配额。美国和俄罗斯及白俄罗斯组成的小组一年分别有42次配额。德国、加拿大、法国、英国、意大利、土耳其和乌克兰分别有12次。葡萄牙的配额最少,一年共两次。
侦察机不可装备任何武器。飞机要从特定机场起飞。俄罗斯可执行此类飞行的机场位于库宾卡、乌兰乌德、马加丹和沃尔库塔。对于从每个机场出发的侦察飞行都设定了最远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