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人员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

    一、涉疫人员是什么意思
    1、涉疫人员,即指涉疫区及接触疫区的人员,不论身份职责的区别,都给予同样对待。在疫情期间,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指示,各级行政单位和防疫工作组都要严格、慎重地对待涉疫人员,不歧视不拒收,紧密追踪健康信息,涉疫人员也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反映健康疫情信息,否则有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二、疫情爆发时,其余各地应当采取什么措施预防、控制疫情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