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小产权房将全面消失
法律援助中国市场除了有商品房,还有大量的其他住房,如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受中国房价的影响,小产权房成了众人的追求目标。小产权房就是在农村或城市郊区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虽然目前没有官方数据表明,但如是研究院估计,小产权房占全国总住房的24%。事实上,一些小产权城市甚至超过了50%,比如深圳。可以说,如此巨大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置,是一件事关全局的事情。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可能会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
很多人不理解小产权房的概念,总是把合法宅基地和不合格的小产权房混为一谈。简明扼要,只要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不是宅基地,那就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数量多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城市房价相对较高,二是法律上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自建住房存在法律空白。三是在集体土地、宅基地上建房,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出让金。
小产权房只有乡政府和村级才能办理证明。国家不允颁发的土地使用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房屋管理局也不予备案购房合同,所以最大的风险是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遇上拆迁,可能得不到补偿或者补偿金额很低。
其次,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这意味着你不能申请抵押贷款。另外,由于没有房产证,小产权房的产权能否继承也值得商榷。
5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报告指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的,不予登记。5000万小产权房业主的最终幻想破灭了。这也说明国家近期不会承认小产权房的存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部分小产权房可能纳入公租房》的文章,提到北京计划拆除六类房屋,即以下六类危旧房。
1.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无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可进行整改和消除;
2.现状用地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业用地或基本农田予以拆除;
3.占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予以拆除;
4.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流、高压供电走廊,占用地下管线的予以拆除;
5.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予以拆除;
6.破坏或者影响文物、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此外,“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情形”也应当予以拆除。
除了国家在思考如何解决小产权问题,就连专家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原国土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看来,其实就两条路可以走,房子转正和拆除。拆除重建小产权房,然后出台处罚措施,遏制小产权房的出现;出台政策,逐步把小产权房转正。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第二种方法似乎是最可行的。毕竟,小产权房占中国房地产面积的24%。如果全部拆除,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会极大地浪费房地产资源。
对于小产权房如何成为正式住房的问题,另有一部分专家表示,国家可以按照地价补贴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再让小产权房的居民缴纳相应的税费,最后让居民住上有产权证的房子。这样,小产权房才能在市场上正式流通起来。但这一提议尚在商榷中,要想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
这在5月18日中央政府下发的《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到过。原文说: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使用权“三权分立”,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这个文件意味着一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城市土地昂贵,而农村土地不“值钱”,通过统一建设用地,可以打通城乡用地的联系,能够有效降低土地生产成本,这是大势所趋,也就是说,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必须纳入统一建设市场。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土地法也正式消除了这一法律障碍。
二是“三权分立”。我们知道在集体土地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产权证。房屋既不能抵押也不能出售,总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三权分立”是指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并受法律保护。这样,即使小产权房不能像商品房那样有大的建设明,但至少交易也被认为是合法的。当然,它肯定需要一个过程来实现。
如果小产权房将来不能正式转为正式,那么对这两类人来说肯定不是什么好消息。一个是投机者,另一个是小产权房的自住者。小产权房没有受到国家法律的正式保护,存在着交易困难。
然而,根据国家目前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不难发现,国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让大家都有房住。因此,我们在处理小产权房时会如此谨慎。但在买房的时候,还是尽量不买小产权房,以免以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