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降级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

    行政降级处分,是指针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一个种类。即在原行政级别,向下降职的一种处分。降级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24个月。
    一、行政处分适用的对象是
    行政处分适用的对象是:
    1、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2、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另外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
    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二、降职和撤职的区别
    降职和撤职的区别如下:
    1、行政撤职和行政降级作用的客体不同;
    2、撤职处分包含降级;
    3、行政撤职与行政降级幅度不同。
    行政撤职与行政降级的区别在作用客体上不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存在着对应关系,而且行政降级和行政撤职的区别在幅度上面也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受降级处分的降为公务员最低级别,并且行政撤职处分也包含着行政降级。
    三、什么是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工作中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行的惩处和制裁,是对国家公务员的过错行为的一种否定和惩戒,使之受到抑制和消除,对未受到惩戒的国家公务员,也有着规范和警戒作用。同时又是被处分人的行政责任的体现形式之一。
    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它具有强烈的约束力,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执行。
    因其不受司法审查,故被处分人不服行政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章不服处分的申诉第四十八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情节严重的还有双开处罚,开除党籍,开除职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三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