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法律援助

    生孩子需要办理的证件具体如下:
    1、准生证;
    1、疫苗本;
    3、出生证。
    生孩子需要的材料包括: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本;
    4、准生证;
    5、母子保健手册;
    6、围保本;
    7、B超;
    8、心电图等怀孕期间的全部检查单据。
    在产检过程中,如果需要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孕妇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孕妇的身份证、准生证、生育保险证等各种证件,最好是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从怀孕后到建档的这段时间内,孕妇所进行的一些产前检查的相关检查报告单,如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超声检查等报告单;
    3、除了提供这些资料以外,如果建档时各种妊娠期检查的内容不齐全,孕妇还需要进行一些相关的检查。
    在建档的时候,孕妇要准确的提供自己的末次月经时间,平时的月经周期。孕妇建档的时间一般在怀孕12周之前,大多在怀孕10周至12周之间建档。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
    (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三)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
    (四)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
    (五)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
    (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
    (八)其他孕产期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