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考完就知道成绩吗
法律援助一般普通话水平测试后25天出成绩,30天之后可领取证书。
根据考试成绩划分等级标准为:
1、考试分数在97分到100分之间,属于一级甲等;
2、考试分数在92分到96、99分之间,属于一级乙等;
3、考试分数在87分到91、99分之间,属于二级甲等;
4、考试分数在80分到86、99分之间,属于二级乙等;
5、考试分数在70分到79、99分之间,属于三级甲等;
6、考试分数在60分到69、99分之间,属于三级乙等。
普通话考试一般是一年两次,4月一次,十月一次。普通话资格考试可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或者到报名现场实地报名,再得到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测试流程:
1. 报到:
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候测室等候编组,同时仔细观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动画演示》。考生在进入候测室后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保证在整个测试过程中处于关闭状态;
2. 备测:
考生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测室,并随机抽取试卷准备测试。备测时,不得查阅任何资料;
3. 测试:
考生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场,按指定机位入座,并按照计算机辅助测试系统的提示和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作弊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一年内的考试资格:
1.他人代你考;
2.测试过程中查阅资料;
3.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扰乱测试纪律。
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对工作人员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于测试当日向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诉。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凭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需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交验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外,还需交验代领者的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未领取的证书,由中心为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五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