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改名字怎么改

法律援助

    一、成年人改名字的手续如下:
    1、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
    2、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3、提供改名所需资料;
    4、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二、成年人改名的三个条件如下: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成年人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大家都知道我国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不受侵犯的;人格尊严其中一项就包含着公民的姓名权。我国公民是有权利申请修改姓名的。但是我国对于改名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
    三、户口本和身份证已经都改成新的名字后,更改学籍档案的步骤:
    1、拿着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2、向学校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
    3、学校根据学生入学时候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在确认是其本人之后,开具一根《非冒名顶替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