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更改姓名注册?

法律援助

    未满18周岁的公民更改姓名需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实后予以变更;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但如有正当理由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正当理由包括:妇女去掉夫姓,僧人还俗改名,姓名含不易识别的文字,父母离婚需要改姓氏,变更收养关系等。
    法律分析
    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拓展延伸
    修改姓名注册的规定和程序
    修改姓名注册的规定和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法律和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希望更改已注册的姓名,您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并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这可能涉及到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相应费用等步骤。您还需要考虑可能存在的限制和要求,例如是否需要公告、是否需要法院批准等。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规定和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请注意,本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遵循当地法律和规定。
    结语
    根据不同的法律和规定,变更姓名的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予以变更;而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但如有正当理由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的准予证明。正当理由包括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姓名含有不易识别或不雅文字、父母离婚等。具体的规定和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遵守当地法律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