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如何办理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办理出口退税的方式:退税申请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取得有关政策规定的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证明材料,并申请退税。然后,海关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减免税审查确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的,应当发出《免税确认通知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