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学老师不满意如何投诉

法律援助

    举报老师方法,具体如下:
    1、有效投诉。实名举报。有图有真相。照片、视频、录音、书面材料等证据直接发给教育局。投诉理由正当。留有投诉、受理与否证据以及答复意见。不满意可以向更高一级部门投诉;
    2、情况属实不但要吊销老师的执照,同时还有一定的刑事责任,查询所在的教育局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直接举报;
    国家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有那些?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章,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章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章,通过以老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心平气和地与老师交涉,说出他的不对之处,通常情况下,老师都会虚心接受。如果交涉失败,可以收集证据,比如录音,照片,日记,现场证人证词等。拿着证据或者证词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如果学校的处置结果令你不满意,可以拿证据到当地教育局举报。
    总结有些举报信息需要实名制,想举报,还需要先实名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举报。还可以拨打教育局电话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
    第八条老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老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九条为保障老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老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老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