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叫别人绰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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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规定了叫别人绰号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包括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应与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相当。侵权人应赔偿经济损失,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叫别人绰号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叫别人绰号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结语
    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应与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相当。对于受到侵害的公民和法人,侵权人应赔偿经济损失;如有精神损害,法院将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具体情节来确定赔偿。民法典保护人格权,维护公正和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